索 引 號: 035211000/2024-00037
信息分類: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發布機構: 左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 2023-12-13 14:31
標題: 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通知
文號: 左政辦函〔2023〕29 號
時效:

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2-13 14:31 來源:左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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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相關單位: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左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125

 

(此件公開發布)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第一條 機關、單位在公開政府信息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密審查。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保密審查,是指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在公開前,對內容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公開后是否會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進行審查,并就是否公開作出審查結論或者提出處理意見的行為。

第三條 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應遵循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既要確保信息安全,又要保障應當在互聯網發布的信息順利發布,促進依法行政。

第四條 各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協調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行政機關承擔以下職責:

(一)對本機關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二)對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開等不確定事項進行申報;

(三)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報告等;制定本機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并負責督促落實;

(四)對已泄密或可能泄密的政府信息采取補救措施;

(五)負責查處本機關或督促查處本系統發生的泄密事件,協助保密工作部門查處重大泄密事件。

第五條 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屬于國家秘密,或已標注國家秘密標志,并仍在保密期限內的政府信息;

(二)雖未標注國家秘密標志,但屬于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三)雖已滿保密期限,但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政府信息;

(四)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五)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后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信息;

(六)與行政執法有關的,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七)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其他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六條 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應當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由信息產生的機構提出是否公開的初步意見;

(二)由信息產生機構的負責人提出是否公開的審查意見;

(三)機關負責保密審查工作的機構提出審查意見;

(四)機關分管領導審查批準。

不同行政機關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擬公開時,應由主辦的行政機關負責保密審查,并在書面征得其他機關單位的同意后方可予以公開。

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屬于主管業務方面的,逐級報至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上級機關或保密工作部門確定;其他方面的事項逐級報至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第七條 已確定為國家秘密但已超過保密期限并擬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在保密審查確認能夠公開后,按保密規定辦理解密手續,再予以公開。

行政機關的業務機構在政府信息產生、審簽時表明是否屬于保密事項;在進行保密審查時,負責保密審查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應當提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需報審”等審查意見。

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公開內容的政府信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作區分處理,刪除不應公開的內容后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區分處理,應由保密工作部門審核確認。

保密工作部門應當依法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保密審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國家規定的應予糾正。

第八條 行政機關未經保密審查,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泄密的,有關部門應組織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已經移交檔案館及檔案工作機構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單

                                              行政機關單位:                                        

 

 

 

    開信    的屬    及理  

部門(處室)

送審人

 

聯系電話

 

A、主動公開

 

B、依申請公開

 

C、不予公開

 

不予公開理由

(不公開填寫)

 

本機關、單位保密審查機構處理意見

 

 

 

簽字(蓋章):         

        

本機關、單位行政主管領導意見

 

 

 

簽字(蓋章):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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